本地创业帮 财税 佣金和中间费用之前的扣除比率为5%。根据金额的限制是多少?

佣金和中间费用之前的扣除比率为5%。根据金额的限制是多少?

嗨~,你好呀!我是清曼,一个实实在在的财务人……最近接到的咨询中有很多都是关于居间费的,到底什么是居间费?佣金、居间费税前扣除比例5%,是按营业收入计还

我最近收到的许多咨询都是关于中介费的。中间费到底是多少?佣金和中介费用之前的扣除额为5,是根据运营收入还是合同协议中的金额进行计算的?

实际上,中介费是中介提供业务信息并与客户匹配以与第三方达成合作或交易服务的法律奖励。

01保险业中介费的比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收第72号公告的规定和税收州政府的规定,与其业务活动相关的费用和佣金支出的零件在扣除退款和其他赔偿后不得超过18的余额(包括原始金额),等等。随后的一年中,应允许额外的部分进行。

佣金和中间费用之前的扣除比率为5%。根据金额的限制是多少?

02关于其他企业中介费扣除额限额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收管理部的第1条和第2条(财务与税收[2009]第29号),除保险业外,该限额是根据服务协议确认或与中介服务机构签署的合同确认的收入的5来计算的,该限额与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署(不包括交易党和其员工和他们的员工和他们的员工和他们的员工,Angents和Agentsments和Angents,Angents和Angents,等)。

03哪些收入是收入金额的5?

根据相关法规,我们都知道其他公司的处理费和佣金费用,并使用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量的5来计算限额。

佣金和中间费用之前的扣除比率为5%。根据金额的限制是多少?

那么此收入金额是什么?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专门指中介服务促进的交易金额(即实际的业务合同金额),而不是商定的中介费用的金额。

例如:中介通过中介服务促进双方之间的交易,达到100万元的合同金额。即使合同规定中介服务费为60,000元人民币(6比率),付款人企业的税前扣除限额仍然为100万元5=50,000 rmb,并且超过10,000元。

尽管可以支付超过限制的部分,但不能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在和解和解决期间,需要增加所得税。企业应与中介服务企业或具有法律业务资格的个人签署机构协议或合同,并按照相关的国家法规支付处理费和佣金。

用户评论


秒淘你心窝

这个税前扣除比例是针对谁的啊?申请留学的人吗?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堕落爱人!

居间费好像是指代中介机构的服务费吧,是不是有点多呢?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暮光薄凉

这个5%扣除比例能不能具体讲讲怎么计算啊?例如如果是几万元的佣金呢?税前是多少钱?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忘故

按什么金额基础计算限额?这部分不太明白!能解释清楚吗?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此刻不是了i

如果我们自己去办理签证和入学手续,是不是不需要交这个居间费啊?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生命一旅程

我想知道具体哪些机构属于“居间服务机构”,我该怎么确认呢?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你的眸中有星辰

税前扣除的好处是?难道不都要承担全部费用吗?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逃避

这5%的比例还会随着时间变化吗?现在多少,以后会不会调整?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巷陌繁花丶

这个信息可以详细一点儿吗?比如哪些类型的留学项目适用呢?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予之欢颜

我想知道这个政策针对国内申请留学还是国外办理留学都适用?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喜欢梅西

为什么会有佣金和居间费这种说法吧?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暯小萱◆

这个新政策发布了吗?什么时候生效的啊?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清原

我在网上搜了一下,似乎有别的政策规定可以减免一定的费用啊?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放血

如果是短期留学计划,这种情况也适用吗?还是只针对长期留学?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拥菢过后只剰凄凉

这个政策对于学生来说是利好还是成本增加呢?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病房

我有些疑问想咨询一下专业人士的意见。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服从

最近很多人都在讨论留学费用方面的问题,这个税前扣除比例确实很重要!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温柔腔

为了节省一些留学费用,我们应该尽量了解这些政策法规。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怀念·最初

还有哪些其他的政策可以帮助学生减免留学费用呢?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惦着脚尖摘太阳

学习相关的知识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留学申请处理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地创业帮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dcyb.com/10775.html

作者: 调调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