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20篇文章)
问题1:对残疾人的个人所得税免税的优先政策是什么?
答案: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烈属及因灾受损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Guizhou地方税22 [1995]):“。1。残疾人,老年人和烈士可以将个人所得税征收一半,并在相关文件和证书之后,并得到了县(城市)型纳税局的验证和批准。”
基于:《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烈属及因灾受损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Guizhou Local Taxation No.22 [1995])
问题2:如何支持居民购买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28号公告,财政部税收征税和国家税收征税和税收征税,财政与经济部的税收,2023年):“ 1。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纳税人范围内销售了自己的房屋和房屋范围的税务范围,该税务范围是在税务中销售了一定的税收,这些纳税人是在房屋中销售的,而房屋的税收范围是省级的,这是一定的税收,而房屋的税收范围是省级的,这是一年的税收。如果新购买的住房数量大于或等于当前房屋转让的数量,则用于销售当前房屋的个人所得税的待遇。
基于:《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发展部第28号公告,国家金融和税收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农村发展部,2023年)
问题3:“超过5年的自助使用”是指转让房屋时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
答案:根据第3条第3条第3款,故事[2007]第33号)规定:“该文件声称它是自我使用超过5年的,这意味着个人购买房屋来转让房屋所需的时间超过5年。
1。确定个人购买日期。个人根据国家住房改革政策购买的公共住房应根据购买合同的生效日期,签发房屋付款收据的日期或房屋财产证明书中指定的时间确定;由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应根据房屋财产证明日期或契约付款证书的日期确定,并应根据谁的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日期应基于销售发票中指示的时间。透明
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Guoshefa [2007]第33号)
问题4:个人所得税费用的退款比率是多少?
答案: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的第17条,预扣代理人应根据扣除的税款支付2的处理费。
2。根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公告》第17条(2018年州政府的公告第61号公告,应按照法规扣留的税款支付给预扣代理人。它不包括被税务机构,司法机构等调查或下令撤回的税款。
预扣代理人收取的预扣费可用于提高税收处理能力和奖励税收处理人员。
3。根据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条(第707号国家命令),如果税务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第17条向预扣代理人支付扣押代理人的处理费,则应填写退款信;预扣代理人应根据财政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退款程序。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公告(2018年第61号国家税收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订单号707)
问题5:何时符合扣除条件的纳税人适用于特殊的额外扣除额?
Answer: According to the announcement of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Announcement No. 7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2022): \”. Article 4 Taxpayers who enjoy children\’s education, continuing education, housing loan interest or housing rent, supporting the elderly, and infant care under 3 years old can provide the above-mentioned special additional deduction information to the withholding agent who pays wages and salary income. When the withholding agent withholds the tax,扣除额应根据他在本一年的累计扣除额来处理;
如果纳税人同时从两个以上的地方获得工资和工资收入,并且预扣代理人处理上述特殊的额外扣除额,则纳税人只能选择在同一特殊额外扣除额的纳税年内从一个纳税年份中的一个地方扣除。
享有特殊额外扣除的严重疾病医疗治疗的纳税人应在第二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以汇款和和解的税务机构处理解决方案时扣除纳税人。透明
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收政府第7号公告,2022年)
问题6: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单个工业和商业家庭的生产和运营收入可以弥补损失吗?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35号税收命令管理):“。第17条在纳税年度中,个人工业和商业家庭所造成的损失应持续到后续年,并应随后的产量和运营收入,但最大的收入不超过5年的损失。工业和商业家庭按照这些措施的规定。
基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税收命令州政府第35号)
问题7:退还处理费的截止日期何时?
答案: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规定(第48号税收税收税[2023]),预扣,收款和预扣代理和收集者应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税务机构提交相关信息。如果由于“三代”单位或个人自己的原因而未及时提交申请,则应认为上一年的“三代”税务处理费应自动免除。
基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收通用财务号[2023]第48号)
问题8:何时符合扣除条件的纳税人适用于特殊的额外扣除额?
Answer: According to the announcement of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Announcement No. 7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2022): \”. Article 4 Taxpayers who enjoy children\’s education, continuing education, housing loan interest or housing rent, supporting the elderly, and infant care under 3 years old can provide the above-mentioned special additional deduction information to the withholding agent who pays wages and salary income. When the withholding agent withholds the tax,扣除额应根据他在本一年的累计扣除额来处理;
如果纳税人同时从两个以上的地方获得工资和工资收入,并且预扣代理人处理上述特殊的额外扣除额,则纳税人只能选择在同一特殊额外扣除额的纳税年内从一个纳税年份中的一个地方扣除。
享有特殊额外扣除的严重疾病医疗治疗的纳税人应在第二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以汇款和和解的税务机构处理解决方案时扣除纳税人。透明
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收政府第7号公告,2022年)
问题9:纳税人在什么时候应处理2024年个人所得税的全面收入结算?
答案:2024年的年度和解时间是从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没有在中国居住的纳税人尽早离开该国,他们可以在离开该国之前应对年度和解。有需要在和解的早期(3月1日至3月20日)来处理和解的纳税人可以通过2月21日之后的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预约任何上述时间段,具体取决于他们自己的情况。从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以随时无需预约。应当指出的是,为了帮助纳税人有效,方便,合理和有序地完成年度和解,税务机关和单位将通过某些方法通知纳税人,以提醒纳税人,以提醒纳税人处理在确定的时间段内交错的过程。建议纳税人试图在约定的时间内处理该过程,以避免税收拥堵并影响税收处理经验。
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问题10:谁不需要处理2024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和解?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不需要年度和解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类别:
第一类是纳税人的预付税额与应付年度税款相同。这些纳税人不需要退还税款,因此他们不必应对年度和解。
第二类是,获得年度综合收入的纳税人不得超过120,000元或年度税额不得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应免除其年度和解义务。应该指出的是,如果预扣代理人未能按照法律扣除税款,那么当纳税人获得综合收入时,则不在豁免年度和解的情况下。
第三类是纳税金额的纳税人大于年度应税金额。如果他们不申请和解和退税,则无需处理年度和解。
基于:《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问答》
问题11:纳税人应该如何处理和解?
答:有三种主要方法来对帐:
首先,自己动手做,即纳税人自己处理。税务机关提供高效且快速的在线税收支付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通过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网站来处理年度和解。对于特殊团体,例如在独立完成年度和解方面遇到困难的老年人,纳税人将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年度和解服务。
第二个是单位,即单位,要求雇主处理此事。如果纳税人向该部门提出机构请求,则该单位应处理该单位,或者培训或指示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和网站自行完成年度和解声明和退款(补贴)税。
第三个是要求某人处理此事,即委托与税务相关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部门和个人处理此事。
基于:《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问答》
问题12:个人所得税的全面收入结算的内容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根据第《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问答》条的第2条(第57号税收命令管理局),纳税人获得综合收入,个人所得税应根据纳税年度合并,并应根据法律进行解决并解决。
第3条规定,这些措施中提到的综合收入是指纳税人获得的工资收入,劳动报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这些措施中提到的和解与解决方案是指纳税人的行为,这些纳税人的行为总结了纳税年度中获得的全面收入金额,扣除了60,000元的费用,特殊扣除额,特殊额外扣除,其他扣除,其他扣除额,根据法律和税收的税收范围,并符合个人税收的税收税率,并符合个人税收税率,并符合税收的税收税率,并符合税收的税收税率。应在扣除减少税收和豁免后计算年度应付年度,然后扣除预付税额,确定纳税年度的退款或报销,并在法定期内向税务机关处理税收声明。特定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还或偿还的税款=[(全面收入金额-60,000元人民币- 特殊扣除,例如“三项保险和一项资金” – 诸如儿童教育之类的特殊额外扣除额- 根据法律确定的其他扣除额- 符合条件的其他扣除额- 符合条件的税率)适用税收税率- 纳税税率- 纳税税率- 纳税税率-
获得海外收入的纳税人应按照相关法规宣布其真相。
基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税收命令州第57号)
问题13:处理综合个人所得税收入的解决时,纳税人上诉的过程是什么?
答:根据第《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条第13条(第57号税收命令管理命令),如果纳税人反对全面收入和预扣代理人宣布的其他信息,他应首先核实并确认扣留代理商。如果确实存在错误,并且预扣代理拒绝纠正该错误,或者假冒身份,则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网站,等等向税务机关提出投诉。
基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税收命令州第57号)
问题14:纳税人在哪里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和解宣言的税务机关?
答案:根据第《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条第18条(第57号税收命令管理局),如果纳税人独自处理此事或委托受托人在和解期间自己处理此事,他应向纳税人主管税务机构宣布为雇员的主管税务机构;如果有两个或多个负责雇主的单位,他可能会选择向一个主管税务机关宣布。如果该单位代表该单位处理和解,则应将其宣布给该部门的主管税务机构。
和解期结束后,税务部将确定尚未完成和解和和解的纳税人的税务机关。
除特殊规定外,纳税人对纳税人和解的税务机关在纳税年度中不得改变。
基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税收命令州第57号)
问题15:纳税人在核对和清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时可以填补或补充哪些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第9条(第57号税收命令管理命令),纳税人可以填写或补充和解和和解期间的以下扣除:
(1)减少60,000元的费用;
(2)符合条件的特殊扣除,例如社会保险费和住房促销基金;
(3)针对3岁以下的婴儿和幼儿的特殊额外扣除,他们满足条件,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的疾病医疗保健,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支持老年人等;
(4)其他扣除额,例如合格的公司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
(5)满足条件的公共福利和慈善机构的捐款。
如果纳税人填写本文第2至5项中的扣除,则他应保留或根据法规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信息。
第10条规定,同时获得综合收入和业务收入的纳税人可能会宣布在综合收入或业务收入中扣除60,000元人民币,特别扣除,特别额外的扣除和其他根据法律确定的扣除额,但不得反复宣布扣除。
第11条规定,纳税人所填写的特别额外扣除应遵守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的国家法规。
如果纳税人和其他填写者共同提交针对婴儿护理,儿童教育,严重疾病医疗保健,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支持老年人等的特别额外扣除额,他们应确认在允许的扣除标准内与其他填充物的扣除额。
基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税收命令州第57号)
问题16:个人所得税的全面收入结算的纳税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第4条(第57号税收命令管理命令),纳税人确定全面收入基于获得全面收入的实际时间的纳税年度。
如果海外纳税年度获得海外收入与日历年不一致,则海外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将是与海外收入相对应的纳税年度。
基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税收命令州第57号)
问题17:谁需要申请全面的个人所得税和解?
答案: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第7条(第57号税收命令管理局),如果纳税人获得综合收入并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则他或她需要根据法律处理和解:
(1)如果缴纳的税额大于解决方案中应付的实际税款,并申请退税;
(2)如果预付费税额低于由于解决方案而支付的实际税额,并且不符合这些措施第6条规定的情况;
(3)由于申请收入项目的错误,预扣代理未能根据法律履行预扣义务,而预扣代理人没有预扣代理人获得全面收入,导致不足或未能在纳税年度宣布综合收入。
基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税收命令州第57号)
问题18:个人能否同时获得业务收入和综合收入,他们是否可以同时享受税前扣除政策,例如特殊的额外扣除额?
答案: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第10条(第57号税收命令管理),同时获得综合收入和业务收入的纳税人可能会宣布在综合收入或商业收入,特别扣除,特别的额外扣除额和其他扣除额中扣除60,000元人民币的扣除,但根据法律确定了其他扣除额,但他们将扣除额外的扣除额度划分。
基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税收命令州第57号)
问题19:如何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声明业务收入?
答:当纳税人获得业务收入时,将每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在月底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业务管理地点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预付税声明,并提交《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在次年获得收入的3月31日之前,将与负责业务管理地点的税务机关和解协议,并将提交《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如果从两个以上的地方获得业务收入,则将与负责业务管理地点的税务机关发表年度摘要声明,并将提交《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基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国家税务局2018年第62号公告)
问题20:年度一次性奖金是否需要年度和解?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有财政部税收和国家税收管理局的第30号公告,财政和经济部的税收):1。根据本公告所附加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将获得的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
应税=全年的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 快速扣除
2。全年获得一次性奖金的个人也可以选择合并一年的综合收入以计算税收。
3。该公告应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基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收国家税收管理局第30号公告,2023年)
2。社会保障费(2项)
问题1:如何在2025年申请雇主的社会保险费付款工资的时间和渠道?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贵州省级税收局的通知,第5卷第5期):“。1。申请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3。申请渠道
1。在线处理:通过社会保障费用管理客户和Guizhou省级电子税收局。
社会保障高级管理客户下载地址:贵州省税务税务局的门户“税收服务” – “下载中心” – “其他信息”。
Guizhou省级电子税收局网站:https://etax。瓜苏。丁香。政府。 CN
2。离线处理:通过政府服务厅的税收窗口和税务机关的税务服务厅进行处理。税收支付站点的位置可以在州税收管理局的贵州省税收局的门户网站的“税务部” – “税收地图”列中进行检查。透明
基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贵州省税务局的通知,税收局,税收委员
问题2:2025年城市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集中式收款期间的付款时间和付款金额如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Guizhou医疗保险[2024]编号12)。 ”(ii)2025年的城市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集中式收款期将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费用将以400元/人/年标准支付,并将享受2025年1月1日的特殊困难的城市和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福利。
基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Guizhou医疗保险[2024]第12号)
3。计算电票(3个项目)
问题1:航空运输公司或代理如何发行并向乘客交付电子行程?
答案:乘客可以在购买的所有行程结束后的180天内,通过官方网站,移动客户,服务电话和其他渠道申请电子行程,包括购买机票,包括票务退款,座位选择,超重的Luggage和其他其他服务;如果超过180天,则乘客应按照乘客与航空运输公司之间的协议进行实施。乘客目前不支持在购买国际和香港,澳门和台湾航空旅客运输服务时发布电子行程订单。
航空运输公司或代理商根据购买者的姓名,统一的社会信用法规和乘客提供的行程信息,真实地发布了电子行程订单,并通过官方网站,移动客户或电子邮件将电子行程交付给乘客。
基于:《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的解释。
问题2:乘客如何获得电子铁路门票?
答案: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中国铁路集团公司第8号公告,有限公司,国家税收管理部财政部,国家税收管理,税收税收,2024年,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 iv。 (包括以下网站和移动客户)。 1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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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该公告应于2024年11月1日生效。”
基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税收与金融管理局,2024年公告第8号公告)
问题3:如果您需要使用具有“航空运输选举形式”和“铁路的电子票”单词来扣除税收,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您应该如何发行数字票?
答:目前,用“航空运输的选举表格”和“电子乘客票”一词的电票数量包括“买方名称”及其“统一的社会信用法规”。如果需要用于减税,税前减免和财务报销,则应用“买方名称”及其“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中的发票,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来填写发票,以用于税收扣除税,然后将税前扣除和税收分配额直接用于税收降低和税收单位,然后将其直接用于税收。相关旅行者信息显示在乘客信息列(区域)中。
基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释
4。印花税(1项)
问题1:《邮票税法》中提到的商业书籍是什么意思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规定,商业账簿的税率是有薪资本(Equity Capital)和资本储备的总额的2.5。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89号总统命令)
5。公司所得税(11篇文章)
问题1:广告和业务促进费用公司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额是多少?
答案:根据第《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条的第44条(中国人民共和国的第512号州议会命令):“如果企业所产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用和业务促进费用不得超过年度销售收入的15,则不得超过该年度销售额的15,如果损失了(如果损益),则损失了(如果损益)。随后的纳税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财政和经济部财政部和税收税收的第43号公告):“ 1。广告费用和业务促进费用和企业促进费用cosmetics制造业或销售量超过30(不超过生产)(不超过30的Enterpor and enterpor)(不超过生产)(不包括)企业(不包括饮酒)应允许在后续纳税年度中扣除并扣除。
4。该通知应从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议会第512号法令),《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第43号公告,第43号公告,第43号国财政和税收部财政部及税收税和税收的税收)
问题2:分支机构可以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吗?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收管理局第6号公告,2023年):“ 1。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收管理局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和微型实用企业)应享受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针对小型和微型营养企业的优惠政策。
如果企业在没有合法人员资格的情况下建立分支机构,则应总结并计算一般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雇员人数,总资产和年应税收入,并确定它是否符合基于总数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条件。”
文件基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收管理局第6号公告,2023年)
问题3:在7月和10月进行预付款时,企业如何为研发费用额外扣除?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国家税收管理部的第11号公告,“ 3。企业的规定”。企业的额外扣除额,用于研发费用的额外扣除方法,采用“实际发生,自我判断,声明,声明的享受,相关信息”的量和参考的实际情况和参考。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RD费用的其他扣除额(上半年或前三个季度)填写《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A107012)。
4。该公告应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国家税务部第11号税收第11号税收)的公告)
问题4:不符合该法规的发票可以用作财务报销代金券吗?
答案:1。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第20条(Guohan [1993]第174号):“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用作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拒绝接受它们的权利。”
2。根据第8条,第8条第2款,第2款,第2款,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款(Guosafe [2008]第80号):“ .在日常检查中,不得允许纳税人使用税前扣除,税前扣除,税收税,出口税款,税收税和财务补偿。”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第7条(税收命令国家管理局第30号):“当单位和个人获得在线发票时,他们应及时检查并验证在线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单位或个人不满意的发票,以及
人有权拒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国税发〔2008〕80号)、《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
问题5:商品销售涉及现金折扣的,如何确定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金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问题6: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吗?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问题7:商品销售涉及销售折让的,企业所得税上如何确认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五)……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问题8:投资方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问题9:企业享受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所得税税收优惠时需留存备查的资料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规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
1.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2.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
3.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问题10:企业将购入的农产品进行再种植、养殖,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规定:“七、购入农产品进行再种植、养殖的税务处理
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农产品的再种植、养殖是否符合上述条件难以确定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县级以上农、林、牧、渔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问题11: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六、增值税(2条)
问题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九、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行程单进行用途确认,按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行程单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十、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问题2: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用户评论
炙年
这文章讲的内容很接地气,太符合现在很多同学的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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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恍
想去国外留学好多人都怕语言关问题,这个热线应该可以帮到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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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伤
贵州税务12366电话服务真好,这样才能方便大家咨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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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贵的背影
一季度就出了这么一份问答内容,办事效率很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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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的男人
感觉很多同学都比较关心留学的政策信息,这样的热点问题很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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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床震
现在留学成本高昂,想知道这方面的咨询也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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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那段似水年华
可以关注一下2025年的热门专业啊,方便我们规划学习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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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非昔比'
除了税务方面,其他留学的咨询也应该提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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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口酒肆
这份问答内容是不是涵盖了不同国家的留学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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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叹
很多同学可能想要了解国外生活的一些细节,这样也会比较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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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念
热线服务很方便,希望未来可以提供线上咨询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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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叵测i
对于想出国深造的,这份问答内容真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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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帅但不是蟋蟀
建议以后还可以做一些线下活动,让同学们更直观的进行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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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悸╰つ
很期待看到更多关于留学方面的信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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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澜
这份问答内容对我来说很实用的,可以帮助我更好地了解留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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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晴空
热线电话服务确实很贴心,方便同学们及时咨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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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名字
希望能看到更多针对不同情况的咨询解答,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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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の笑颜
希望以后的热点问答内容可以更丰富,涵盖更多留学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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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初
这次的问答很对点,希望能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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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巷°
对于想要出国就读的朋友来说,这份问答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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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陌繁花丶
贵州在教育方面做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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